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辅房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业务三部     浏览:20578次     发布时间:2020-07-06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辅房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已经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公司营口卷烟厂辅房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辅房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20号。

2.3招标范围:(1)道路拆除及垃圾清理等内容;(2)道路改造及地基处理等内容;(3)贴建辅房区域污水管网(不含贴建辅房接入污水井的支管道)、食堂区域隔油池排水系统,路灯等内容;

2.4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

2.5投标保证金:伍万元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1)2020年8月1日-9月30日,为管线施工及隔油池施工、以及隔油池北侧附近的道路施工;

(2)2021年8月1日-10月28日,为道路施工。

3.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于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购买。购买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6号   

联 系 人:王文峰  魏立群 

电    话:0417-3502832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 系 人:银月、隋勇

电    话:024-22525779、22503596

传    真:024-22503601

电子邮件:syzbsc@1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401802622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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